基建条件处

作者:信息来源 时间:2017-10-10 点击数:

部门职责:

1.全所基本建设规划与组织实施;

2.基本建设的施工招标,施工现场管理;

3.基本建设的物资供应与管理;

4.科研与产业发展过程中所需工程(含供水、供电及土建)的实施;

5.基建项目的立项申请及经费争取;

6.配合财务进行工程的预决算审核;

7.实验及产业用房的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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