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林科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信息来源 时间:2016-05-23 点击数: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鼓励和引导研究生刻苦学习,努力钻研,有所创新,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中国林科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我所将于近期开展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

成立本单位“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评选小组由本单位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和学生代表等组成。负责本单位优秀毕业生的申请组织、初步评选等工作。

二、制定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各所、中心根据《中国林科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附件1,尤其注意红色字体标注部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并报研究生部备案。

三、获奖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

我们可以推荐4名中国林科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四、资格候选人审查

严格按照《中国林科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附件1)中“申报条件”进行审查,如推荐上报候选人中有不符合申报条件者,研究生部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且被推荐单位不得补报。

五、提交材料截止时间:5月24日。

具体上报材料如下:

(一)纸质材料(申报阶段,先提交1份):

(1)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附件2)(双面打印);

(2)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3)《林化所优秀毕业生测评积分表》(一式一份)

(4)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①证明材料目录(索引);

②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③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④其他证明材料。

注:

1、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社会实践等均为在读期间获得(参加);获得正式接收函的文章视同发表(录用函复印件须导师签名,须同时提交导师签名的清样);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需提供证明材料;

2、请候选人严格按照“证明材料目录(索引)”整理所附证明材料顺序。

(二)电子材料:

(1)《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

(2)《姓名+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3)《姓名+林化所优秀毕业生测评积分表》

(4)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证明材料分成以下两个文件夹,然后,再压缩:《姓名+院优秀毕业生材料》

①发表学术论文;

②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发表论文、获奖证书、专利等,需要有清楚的命名,最好按照《证明材料目录》中的顺序,列出序号,便于专家审阅。

附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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