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林科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信息来源 时间:2016-05-23 点击数: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鼓励和引导研究生刻苦学习,努力钻研,有所创新,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中国林科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我所将于近期开展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
成立本单位“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评选小组由本单位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和学生代表等组成。负责本单位优秀毕业生的申请组织、初步评选等工作。
二、制定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各所、中心根据《中国林科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附件1,尤其注意红色字体标注部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并报研究生部备案。
三、获奖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
我们可以推荐4名中国林科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四、资格候选人审查
严格按照《中国林科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附件1)中“申报条件”进行审查,如推荐上报候选人中有不符合申报条件者,研究生部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且被推荐单位不得补报。
五、提交材料截止时间:5月24日。
具体上报材料如下:
(一)纸质材料(申报阶段,先提交1份):
(1)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附件2)(双面打印);
(2)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3)《林化所优秀毕业生测评积分表》(一式一份)
(4)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①证明材料目录(索引);
②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③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④其他证明材料。
注:
1、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社会实践等均为在读期间获得(参加);获得正式接收函的文章视同发表(录用函复印件须导师签名,须同时提交导师签名的清样);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需提供证明材料;
2、请候选人严格按照“证明材料目录(索引)”整理所附证明材料顺序。
(二)电子材料:
(1)《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
(2)《姓名+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3)《姓名+林化所优秀毕业生测评积分表》
(4)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证明材料分成以下两个文件夹,然后,再压缩:《姓名+院优秀毕业生材料》
①发表学术论文;
②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发表论文、获奖证书、专利等,需要有清楚的命名,最好按照《证明材料目录》中的顺序,列出序号,便于专家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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