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导师、2014、2015级研究生:
根据《中国林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附件6)和研究生部《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5),现开展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中国林科院2014级、2015级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
二、推荐时间
林化所个人提交材料截止时间是10月24日。
三、申报条件
申报者应符合《中国林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等规定的申报条件。
四、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
2016年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共26人,其中博士生名额13人,硕士生名额13人。候选人名额的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1、附件2。
我所可以推荐2名博士国家奖学金候选人、3名硕士国奖奖学金候选人。
五、申报材料
(一)纸质: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附件3);
(2)中国林科院林化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测评积分表(附件8);
(3)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①证明材料封面(见附件9);
②附件目录清单(即证明材料目录)(见附件9);
③成绩单复印件;
④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⑤获奖证书复印件;
⑥专利证书复印件;
⑦其他证明材料。
(二)电子: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命名:姓名+申请审批表);
(2)中国林科院林化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测评积分表(命名:姓名+测评积分表)(附件8)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候选人情况汇总表(命名:姓名+汇总表);(附件4)
(4)相关证明材料(命名:姓名+国奖证明材料):
①证明材料封面(见附件9);
②附件目录清单(即证明材料目录)(见附件9);
③成绩单复印件;
④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⑤获奖证书复印件;
⑥专利证书复印件;
⑦其他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备注:论文、获奖及专利等需要分类设置文件夹,电子材料需要命名,具体文章等需要排序号,便于专家审阅)
(三)提交材料备注:
1、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社会实践等均为在读期间获得(参加);
2、同一科研成果只能参评一次,如获奖后该科研成果不得用于第二次申报,
3、本次所内初评阶段,只统计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所有学术论文,必须符合《中国林科院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暂行规定(试行)》中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认定”要求。
4、本次所内初评阶段,专利要求:研究生排名前三,除导师、副导师外排名第一,必须为执笔者。
5、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需提供证明材料。
6、已接收的文章须提供:
接收函(或录用证明)原件(导师签名),
学术论文清样全文(导师签名)。
7、所有表格的填写,务必参照“范本”格式!(附件10)
附件:附件下载
1、2016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候选人名额分配
2、201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候选人名额分配
3、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5、研究生部《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6、中国林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7、林化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8、林化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测评积分表
9、证明材料封面及目录模板
10、表格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