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科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关于2019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的通告

作者:信息来源 时间:2018-12-21 点击数:

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国林科院统一组织安排,中国林科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现决定开展2019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划招聘8人,详细岗位要求及条件请见下表及中国林科院网站通知http://www.caf.ac.cn/news/xwzx/201812/2018-12-20-16-15.html

岗位

岗位简介

岗位数

生源

专业

学历

学位

政治

面貌

科研

松脂化学利用研究

1

不限

生药学、林产化学加工工程等化学、化工类相关专业

研究生/博士

不限

科研

生物质能源化学研究

1

不限

生物化工、分子生物学、代谢工程、发酵工程、微生物学、饲料与动物营养学等相关专业

研究生/博士

不限

科研

林产化工工程与装备研究

1

不限

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等化工类相关专业

研究生/博士

不限

科研

活性炭材料研究

1

不限

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化学工程等化学、化工类相关专业

研究生/博士

不限

科研

生物质基材料化学研究室

1

不限

生物基高分子、有机化学、化学、高分子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等化学、化工类相关专业

研究生/博士

不限

科研

植物提取物研究

1

不限

林产化学、植物化学、食品、生物技术及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等相关专业

研究生/硕士

不限

科研

松脂化学利用研究

1

不限

林产化学加工工程、化学、有机化学等化学、化工类相关专业

研究生/硕士

不限

科研

制浆造纸与环境科学研究

1

不限

有机化学、轻化工程(制浆造纸方向)

研究生/硕士

不限

(二)招聘范围

  1. 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包括学习期间取消定向委培协议的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2. 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学业结束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

(三)招聘条件

1. 思想品德端正,热爱林业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

2. 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其中,硕士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论文两篇或SCI论文一篇以上,博士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论文三篇或SCI论文一篇以上;

3. 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4. 身体健康并适应拟聘岗位要求;

5.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简历投递

   应聘者请提交以下材料:个人简历、学生证扫描件、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成绩单(要求盖有学校印章)扫描件、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能代表个人最高学术水平、正式发表或待发表论文扫描件等。请将以上材料发送至各用人单位招聘邮箱,并以个人姓名+联系方式+学校+专业+应聘单位及岗位为邮件主题,如张三+13500000000+清华大学+高分子化学+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松脂化学利用研究岗位

报名截止时间为1229日。

  (二)资格初审

  报名开始后,用人单位根据发布的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及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和择优筛选,最终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通知考试

  资格初审结束后,用人单位以电话、电子邮件和网上公告等方式通知参加考试人员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

三、综合笔试和面试

  (一)综合笔试

  综合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缺少证件的应聘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1.综合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115日上午9:00—11:00

2.综合笔试地点:林化所的考生,考试地点设于林化所(南京市玄武区锁金五村16号)。

  (二)专业笔试与面试

  1.专业笔试与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业务能力。

  2.综合笔试结束后将进行专业笔试与面试。拟定于2019115日下午。

具体事宜将于正式考试前,以电话、电子邮件和网上公告等方式具体告知。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综合笔试、专业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序对报考人员进行等额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补录,补录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或核减公开招聘人数。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录用人选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网上公告等形式发送,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确保联络畅通。报名后请及时关注有关初试、复试及其他相关信息。

简历投递邮箱:rjc@icifp.cn

联系电话:025—85482406

联系人:兰老师、黄老师

  监督电话:010—62889026

       

        中国林科院林化所综合办

         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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